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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怎么做伤情鉴定?找谁做?要注意什么?

来源:本站发表时间:2018-12-20 07:24:00

   交通事故要赔偿一般要先进行伤残鉴定,那交通事故伤情在多长时间内鉴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接下来惠兴邦律师为您一一解答,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2、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2.7 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4、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时间根据伤情的不同大概分为三种:
  (1)伤后及1个月可进行鉴定: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肢体、脏器缺失,内脏切除、修补,-骨和颌骨缺损,肋骨骨折、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稳定性骨盆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大于 1/3(不包含脊髓损伤),不构伤残的。
  (2)伤后3个月可进行鉴定:开放性骨折,肋骨骨折致胸膜粘连等。
  (3)伤后6个月可进行鉴定:神经损伤(脑、脊椎等),皮肤瘢痕损伤,骨髓炎,骨不连等。
    5、对于植入钢板的,看这个钢板是否要取出。如果是必要要取出的,则需等取出后3个月后做伤残鉴定;如果不打算取出钢板,则按上面叙述的时间来计算。
 
     
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一般有两种方式: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
  (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注: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30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收费标准
    1、损伤程度鉴定人300-600 
    2、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 
    3、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 
    4、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 
    5、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 
    6、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 
    7、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 
    8、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 
    9、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 
    10、法医病理鉴定毒物分析按法医毒物鉴定另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