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资讯中心
有钱别任性,请管理好自己的债权!
来源:本站发表时间:2019-01-21 07:31:00
年关到,收账了!
最近接到亲戚、朋友、邻居的电话都是咨询催收账款的问题,对于此类问题我一般先反问两个问题:“能找到对方人不?”“对方有履行能力不?”很多人都是回答好几年的陈年旧账了,对对方的情况一概不知。那么应该如何管理自己的债权呢?接下来惠兴邦律师为您一一解答,供您参考。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本所在2018年11月微信公众号文章《诉讼有风险,不诉讼风险更大,请珍惜您的胜诉权!》进行了详细阐述,今天我们主要围绕如何中断诉讼时效进行分析。
一、诉讼时效的重要性
在我国法律中有诉讼时效的概念,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也就是说你纵有千万理由,此时也是哑巴吃黄连!
那种认为“只要我有证据,我想什么时候告他就什么时候告他,这是我的权利呀”是错误的。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 - 古希腊谚语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三、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及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为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四、如何管理自己的债权?
个人经济往来的日渐频繁,由于合同、侵权、借贷、买卖等各种原因,个人也会对外产生债权债务。如果数额较大,疏于管理,“三角债”、“回款难”等给个人债权债务的回收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企业和个人特别是企业业主、经营者、个体户掌握一些基础的债权保护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1、成为债权人之前加强咨询调查
经济交往前尽可能掌握对方基础信息。如果是个人,应当了解对方身份证信息、家庭住址以及资产情况。如果是企业则应了解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办事机构的房产资料、财产权利资产、股东身份、股东的财产(必要时可以查阅对方的公司工商登记档案)。这样为债务产生后的权利主张提供基础依据。
2、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确定债权存在
个人经济交往中,口头协议、君子协定较多,当然这具有便利、快捷的优点,但是也有无法举证的劣势。因此,在大额债权形成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采取书面形式来确定债权数额、利息、期限等基本要点。即使不能签订合同、欠条也要采取录音、录像、传真、银行打款、证人作证等方式来保存好间接证据。
3、签订合同、借条等,内容要尽可能详细明确
如合同双方的名称或姓名和地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验收方式和标准、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风险的转移、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等合同的基本条款双方一定要全面仔细考虑并详加约定,防止出现陷阱和漏洞。
注: 由于新的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严格规定,但凡涉及个人借款的请务必让其配偶一并签字。
4、履行中发生改变的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备忘录等文字证据重新确定
在双方约定的原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如期限、数额、质量、价款有改变,此时特别要注意对重大变化要及时补充或者修改原来的约定。往往就是对这些变更没有及时保存证据,发生纠纷时由于对方否认变更而导致自己陷入“有理说不清”的局面。
5、履行中发现对方经济能力恶化要及时停止支付
按照我国法律,如果经济过程中,发现对方出现如下四种情形:(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而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停止履行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6、定期进行对账、催收
诉讼时效原则上从履行其期限届满或者债权人要求支付之日起算。因此,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收到法律的保护,就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向债务人提出对账或要求偿还债务的请求并且要特别注意保存好提出请求及请求送达债务人的证据。
7、一定要强化证据意识
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要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负担举证义务,如果举证不能,则可能承担败诉后果。因此,不仅债权人一定要破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观念,保存好证据。而且债权人在自己的债权保护整个过程中都一定要有证据意识,把整个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尽可能保存下来,必要时可采取公证、法院证据保全等措施,以免将来出现纠纷时因缺乏证据使权利得不到保障。
另外注意不要随意给对方出具书面材料或在对方的催帐、对帐和其他材料上签字等,在和对方电话交谈或直接谈判中讲话要特别小心谨慎,不要随便认可或承诺。在经济往来中,当事人之间经常使用口头、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法律意识比较淡漠。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涉及诉讼,举证就成为了困难。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培养证据意识,尽量采用传真、邮寄、电话录音等方式,使该证据更容易保存下来,因为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8、该出手时就出手
“债务人的还款习惯,是由债权人养成的”作为在上市公司管理应收账款长达九年的笔者深有体会。一经判断债务人不会还款或者恶意躲债的,坚决诉讼。
宁可做过,不可错过。起诉、执行了,自己的债权才有了法律授予的“免死金牌”,虽然面临执行难问题,但是随着国家执行力度的越来加强,这个问题最终也会得以解决。
相关推荐
- 2024-03-19校园霸凌引发的血案!
- 2023-12-29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怎么认定
- 2023-12-23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时效一过有理也输官司
- 2023-12-16长沙离婚找律师就来湖南惠兴邦律师事务
- 2023-12-08长沙离婚律师的权利
- 2023-11-29离婚律师怎么选
- 2023-11-24长沙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 2023-11-16长沙交通事故赔偿包含哪些内容
- 2023-11-10长沙离婚律师的道德素质
- 2023-11-04劳动合同没写工资合同有效吗?
- 2023-09-28长沙交通事故赔偿如何划分的
- 2023-09-22工伤找工伤赔偿律师的流程是什么
- 2023-09-12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加班费而引发的长沙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2023-09-05长沙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