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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OR侵权赔偿,只能二选一?

来源:本站发表时间:2024-08-12 11: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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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起诉该起车祸的侵权人还能获得赔偿吗?这里涉及到我们通常所说的“双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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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我们今天讨论的“双赔”主要指职工遭受第三人侵权(含交通事故)发生工伤后,享有的两种赔偿请求权:

第一种是依据《民法典》中的第三人侵权主张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二种是职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关系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请求权。

两种赔偿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者请求权的基础不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不同。以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为例:

1、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

2、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


“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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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那么是不是所有项目都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呢?

根据赔付项目发挥的功能定位区分:

(1)对于实际经济损失,以“填平损失”为原则,例如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项目,当事人应当遵循“就高原则”予以主张,不能得到双重赔付。

(2)对于因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为了保障劳动者及其家人的生存权,对于涉及人身属性的赔付项目采取“兼得原则”,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死亡赔偿金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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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对于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付不重合的部分,当事人可分别主张,主要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中的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伙食费;工伤保险赔付中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